市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减轻企业负担,激发市场活力,经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同意,现将《常州市市级涉审收费“3+1”清单》印发给你们,请严格遵照执行。
常州 市 审 改 办 常州 市 物 价 局
2016年8月5日